很抱歉!由於您使用的瀏覽器已經過時,微軟已經於2016年停止IE10以下瀏覽器的技術支援,請您務必更新並建議您安裝Google Chrome瀏覽器

臺北市服務業汰換節能設備與換裝智慧節能系統補助要點(補助已截止)

受理申請時間:設備汰換補助額度已用罄並截止收件
洽詢專線:0800-580-037
一、受理申請期間:
自109年4月6日起至110年6月30日止或補助總預算額度申請額滿為止。
二、申請人資格:
指於本市營業並辦妥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法人設立證書、營業(稅籍)登記證明或其他經產業局認定足資證明在本市從事服務業。但不包含依發展觀光條 例第二十一條、第二十四條第一項或第二十五條第二項 規定應取得觀光旅館業營業執照或登記證之觀光旅館業 、旅館業或民宿。
三、補助預算額度:
新臺幣8,100萬元整。
四、補助品項:
無風管空氣調節機、接風管空氣調節機、照明燈具、電冰箱、室內停車場智慧照明、能源管理系統。
五、應備文件:
(一)申請無風管、接風管空氣調節機、照明燈具、電冰箱及室內停車場智慧照明補助,施工完成後檢具下列文件:
  • 補助申請書。
  • 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法人設立證書、營業(稅籍)登記證明或其他經產業局認定足資證明在本市從事服務業之證明文件。
  • 汰換及換裝節能設備汰換施(完)工證明文件。
  • 符合前點補助標準之設備規格證明文件。
  • 載明產品型號之購買證明文件。
  • 最近一期台電公司電費單影本(申請者與電費單用戶名不同者,須另出具租賃契約影本,或足資證明使用之文件,設備設置地址應與用電地址相同)。
  • 申請汰換無風管、接風管空氣調節機及電冰箱補助須檢附回收證明文件,其內容如下:,
    1. 冷凍能力9.3kW以下之空調機及電冰箱:依循環保署廢四機逆向回收體系進行處理,並以廢四機 回收聯單第三聯正本或自行委託合法廢棄物處理機構辦理之證明文件。
    2. 冷凍能力9.3kW以上之空調機:依循本府環境保護局所訂回收途徑進行處理,以本市山豬窟廢棄物處理場(地址:台北市南港區南深路37號 ,電話:02-26511434)做為暫存區域。申請補助者應自行運送、委託販賣業者或廠商清運廢空調機至上述山豬窟廢棄物處理場,並取得「臺北市廢空調機稽核聯單」,以回收聯單第三聯正本作為證明文件。
  • 受補助者戶名之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 切結書。
  • 領據。
  • 其他經產業局規定之文件。
(二)申請能源管理系統補助,須於施工前檢具補助申請書及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法人設立證書、營業(稅籍)登記證明或其他經產業局認定足資證明在本市從事服務業之證明文件,向產業局申請核准補助。於取得產業局核准函後6個月內完工後檢具下列文件:
  • 產業局核准補助函影本。
  • 設置能源管理系統施(完)工驗收報告書。
  • 符合前點補助標準之設備規格證明文件。
  • 載明產品型號之購買證明文件 。
  • 最近一期台電公司電費單影本(申請者與電費單用戶名不同者,須另出具租賃契約影本,或足資證明使用之文件, 設備設置地 址應與用電地址相同)。
  • 受補助者戶名之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 切結書。
  • 領據。
  • 其他經產業局規定之文件。
六、受理收件方式:
臨櫃: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公用事業科「服務業節能補助櫃台」(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樓北區),受理時間為上班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
七、其他:
  • 申請補助案件依收件先後順序進行審查,並將審查結果通知申請者。
  • 申請應備文件中,若為補助申請書、汰換及換裝節能設備汰換施(完)工證明文件、載明產品型號之購買證明文件或回收證明文件其中任一項缺件者,將予退件。申請文件經審查缺件者,應於接獲產業局服務業節能設備汰 換補助服務中心通知補件次日起14日曆天內補正(如遇假日者,應提前提送),屆期未補正或補正不全者,將予退件。
  • 被退件者須重新提出申請,申請人不得要求預先保留補 助款金額。
  • 退補件作業,以電話及電子郵件通知。
  • 補助餘額如不足敷最後一個序位之申請者補助金額時, 產業局得依所剩餘額度核定補助。
  • 臺北市服務業節能設備補助服務中心諮詢專線:0800-580-037。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