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電補助
2020/12/01
【公告】109年度「臺北市社區節能改造補助計畫」第2次公告
本局109年度「臺北市社區節能改造補助計畫」第2次公告,社區設備汰換符合補助條件者,請踴躍申請補助!
壹、 申請對象
申請對象為臺北市轄內已立案成立管理委員會,或向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完成報備之公寓大廈管理負責人。未依法成立管委會者,應由住戶推派一人為申請人(須檢附證明)。
貳、 申請時間
自109 年 12 月 1 日起至110 年 4 月 30 日止,並依核定時間順序結算剩餘經費,視計畫金額結餘情形延長或提前截止,請提前申請以避免向隅。
參、 補助項目
本年度計畫補助項目共分四個方案,申請者可依需求選擇一個或一個以上方案申請:
- 方案A 建置社區公共區域電號之能源管理系統,相關規定請參考計畫第陸點內容。
- 方案B 汰換社區公共區域空調設備(不含空調新增)為能源效率標示1級或2級之空調機種,相關規定請參考計畫第陸點內容。
- 方案C 汰換社區公共區域照明設備為LED燈具(不含燈具新增),相關規定請參考計畫第陸點內容。
- 方案D 汰換社區公共區域中央空調系統之冰水主機設備(不含冰水主機新增)為符合能源效率標準(第二階段)之冰水主機機種,109年度「臺北市社區節能改造補助計畫」 相關規定請參考計畫第陸點內容。
- 另補助每家社區一案3,000元文書作業費用,由社區支付申請計畫書及成果報告書撰寫人撰寫等相關作業費用,如有不足由社區自費支應。
肆、 受理單位
請依格式填寫申請書,於申請期限內送至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北區,環保局氣候變遷管理科】,並於信封上註明「申請109年度臺北市社區節能改造補助計畫」字樣;或至本府「市民服務大平臺」以網路申辦,申辦路徑:申辦案件-依機關分類/環境保護局/臺北市社區節能改造補助。未於申請期限內送件,概不受理,每社區以獲得補助一次為限,不得重複申請。
臺北市社區節能改造補助計畫(109年第2次公告)─補助辦法、申請書、成果書下載